醫美認證 最快下月上路

自由時報 – 20121230 上午4:22〔自由時報記者邱宜君/台北報導〕

泌尿科醫師抽脂、皮膚科醫師隆乳,這樣「跨界轉科」的醫美醫療品質,你放心嗎?

依照現行醫療法規,只要是醫師敢做,任何科別的醫師皆可以執行雷射、隆乳、抽脂等醫美療程,愛美民眾該如何區別醫師專精程度?衛生署預訂一月中公告廿五項醫美認證基準,規定執行醫師必須具備最基本資格,或修滿一定學分,才可能取得認證,屆時民眾找取得醫美認證的醫療院所,愛美可以更安心。

醫師須具備基本資格 或修滿一定學分

舉例來說,皮膚科醫師已具備皮膚治療專業訓練,做雷射或打玻尿酸就無須再修任何學分;內科、兒科、復健科醫師若想從事醫美業務,必須先修習卅個有關雷射、注射填充物等相關專業學分。至於醫美手術的認證,只發給已針對醫美手術進修學分的外科系專科醫師。

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(醫策會)規劃的草案中,針劑注射(如肉毒桿菌素、玻尿酸)、光電治療(雷射、脈衝光等)會發給綠色證書;隆乳、抽脂、隆鼻等手術,則給予紅色證書。

此認證不做強制規定,由醫療院所自行申請,衛生署估計,二月起就會有醫療院所取得標章,想利用春節修修臉的民眾,屆時可透過網路查詢。

整形外科醫學會理事、醫策會評鑑委員曹賜斌指出,法國、丹麥從二○○八年起細分醫美手術專科後,的確有效減少醫美糾紛。

不過歐洲的制度除了整形外科醫師可以做所有醫美手術,只有眼整形科可做雙眼皮、耳鼻喉科可做隆鼻、皮膚科可植髮,但像是小兒科、復健科、家醫科醫師,不能做醫美手術。

消基會︰應修法明訂專業認證機制和罰則

曹賜斌擔心,如果衛生署只管認證,卻不強制排除科別資格不符的醫師,其實無法保障病人安全,反倒是替那些跨界醫師背書。

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則批評,認證為「非強制」,表示衛生署明知有太多不符資格的業者,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反要消費者自行辨識,且學分無法代表能力,衛生署應修法明訂專業認證機制和罰則。

醫改會研究發展組研究員張雅婷則說,如果中央與地方衛生主管機關還是像現在一樣,無法有效管理醫美混雜非專業人員、充斥違法器材的亂象,光靠非強制的認證機制,無助解決現況。

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強調,目前認證基準只是草案,有關醫美手術執行資格,還待各醫學會確認執行細節,才會定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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